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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1-01-29


重庆市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切实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式开通重庆市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官方网站,主动公开我局履职依据、机关简介、预算决算、政府采购、工作动态等相关内容,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进展。全年通过局官方网站发布信息108条,总访问量22646人次;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3条,总阅读量达43511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编制了《重庆市中新示范项目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申请方式、办理流程和答复时限,推动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工作更加规范。我局依托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对全局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进行全流程管理,促进依申请办理平台更加完善高效。经统计,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落实政府信息资源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要求,印发《重庆市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原则、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方式等。我局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程序关,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真实,信息公开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明显提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0年正式开通我局官方网站,重点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合理开设相关栏目,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线工作全面完成。我局政务新媒体影响力、传播力不断扩大,通过“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工作动态,不断创新传播方式、优化服务功能,对全局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及形式发布和解读,得到了广泛好评,提升了解读效果。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认真开展检查督促和业务指导,定期对我局官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自查,着力解决政务公开的薄弱环节和瓶颈问题。做好政务公开培训工作,抽调工作人员参加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线上线下培训,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考核,明确局机关各部门政务公开相关职责,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0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425066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量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状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及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转账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一是内容保障机制有待提高,在信息收集整理、及时发布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二是信息公开培训力度有待加强,局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政务信息公开的能力水平还有待提高。

2021年,我局将重点从以下方面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丰富信息收集整理、及时更新发布信息;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教育培训,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不断提升我局干部队伍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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