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采购>实施情况

[ 索引号 ] 11500000MB0Q23003Y/2023-00018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市中新项目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成文日期 ] 2023-04-25 [ 发布日期 ] 2023-04-25 [ 体裁分类 ] 采购与招标 [ 有效性 ]

第五届西洽会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展区设计搭建和现场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 2023-04-25

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第五届西洽会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展区设计搭建和现场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号:CQS23C00498)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内容

最高限价

(万元)

磋商保证金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第五届西洽会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展区设计搭建和现场服务

100

2

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100 万元(含税金额)。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需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5日(9:00-17:00)。

2.报名方式:

(1)潜在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至hulin@cqchinabase.com。

(2)收款账户:

户  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

账  号:1144 6718 4234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接标台(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6日北京时间9:00-9:30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5月6日北京时间9:30

五、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单位账户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任一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户  名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分包号

银行信息

1

账号 1

开户行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账  号

150101040015061162183

账号 2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账  号

8301098928344

账号 3

开户行

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账  号

6232813760001758712

银行行号:

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

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郑老师

电  话:(023)65862643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云杉南路12号涉外商务区6栋3层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亚东、胡琳、况琳

电  话:(023)88758852

传  真:(023)88505947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财富大厦A座9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